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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通知【智為銘略轉發】
各設區市、縣(市)科技局、財政局,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管委會,省有關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黨的二十大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工作會議等決策部署,推動《江蘇省“十四五”科技創新規劃》目標任務落地實施,2023年度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港澳臺科技合作)將聚焦服務高質量發展,重點支持與全球創新型國家、“一帶一路”共建國家及港澳臺地區的產業研發創新合作,整合配置全球優質創新資源,提升全省開放創新水平,為加快建設科技強省提供有力支撐。現將項目組織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點及申報條件
(一)“一帶一路”創新合作項目響應“一帶一路”倡議,支持面向“一帶一路”共建國家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和海外應用示范,促進我省技術或產品走出去,推進創新能力開放合作。以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為主體申報。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機構的,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擁有科技部等國家部委認定的國際聯合研究中心/聯合實驗室,或納入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統管理的國際聯合研究中心類平臺;
2.擁有國家重點實驗室或省重點實驗室。同時,項目負責人應為上述研究中心/實驗室的負責人或骨干成員,項目研究內容應符合上述研究中心/實驗室的研究方向。申報單位為企業的,申報項目須在合作國家實現應用示范。主要外方合作機構所在國家應為已同中國簽訂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的國家(參見“中國一帶一路網”https://www.yidaiyilu.gov.cn的“共建國家查詢”中“已同中國簽訂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的國家一覽”)。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120萬元。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省資助經費不超過項目江蘇方總預算的50%。
(二)政府間雙邊創新合作項目落實我省與以色列、芬蘭、捷克、挪威、新加坡、奧地利等簽署的科技合作協議或合作諒解備忘錄,在雙邊共同資助機制下,圍繞雙方共同確定的**低碳、生物醫藥、數字技術等優先重點技術領域,支持面向上述國家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優先支持產業化前景好的項目。以企業為主體申報。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15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江蘇方總預算的50%。根據省科技廳與相應國別計劃主管部門共同商定的征集計劃,雙邊項目咨詢通知另行發布。
(三)重點國別產業技術研發合作項目圍繞江蘇產業創新需求,支持面向但不限于英國、德國、法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日本、韓國等國家,與產業技術創新能力強的機構開展跨國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助力共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優先支持產業化前景好的項目。以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為主體申報。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機構的,必須聯合至少1家江蘇企業參與。牽頭申報單位為企業的,合作國別不包括上文“政府間雙邊創新合作項目”所指國別。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12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江蘇方總預算的50%。
(四)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圍繞江蘇產業創新需求,支持面向港澳臺地區,開展跨境聯合研發、技術轉移轉化,助力共性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優先支持產業化前景好的項目。以高校、科研機構和企業為主體申報。牽頭申報單位為高校、科研機構的,必須聯合至少1家江蘇企業參與。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12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江蘇方總預算的50%。
(五)創新國際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
1.重大科技開放合作平臺建設項目落實《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中“重大科技開放合作載體建設工程”要求,支持相應的國際大科學計劃重要承載機構、有影響的國際科技組織及國際**高校院所在蘇設立的重大合作機構、中外政府間共建的創新合作園區,加強高層次國際科技與人才交流、開展高質量國際研發與成果轉化、建設高水平國際合作機制,重點在高新園區打造創新國際化標志性平臺,以更高水平的開放促進更高水平的創新。本類項目采取定向擇優組織的方式。面向《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中“重大科技開放合作載體建設工程”所確定的載體,按照省地共建、地方主導、聯合支持的原則,在設區市科技局支持下,由項目主管部門組織符合條件的申報主體提出申報意向,與省科技廳會商后(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會商),組織研究制訂建設方案,經專家論證,成熟一個,支持一個。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30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
2.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建設項目支持引進國外**高校、科研機構及跨國公司建設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機構,支持省內專業性對外科技服務機構拓展對外合作渠道、開展跨國技術轉移業務,更好地服務廣大企業創新國際化需求,促進國外先進技術成果在我省實現有效轉化和產業化。以企事業單位為主體申報,經由項目主管部門、設區市科技局與省科技廳會商后組織申報(由設區市科技局匯總本市申報意向,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會商)。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12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申報條件:須是2021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專業從事跨國技術轉移服務的獨立機構,有穩定優質的海外合作渠道;地方重點支持建設,為企業服務業績較好;有較好的專業團隊,滿足業務要求的工作條件,明確的國際技術轉移服務章程和業務發展規劃;上年度有一定的國際技術轉移服務收入或相關業務投入。
3.企業海外研發機構建設項目支持省內有條件的企業在國外以收并購或直接投資等方式設立海外研發機構,直接利用國外高端人才、先進科研條件和創新環境等在當地開展研發活動,促進企業創新國際化。以企業為主體申報,經由項目主管部門、設區市科技局與省科技廳會商后組織申報(由設區市科技局匯總本市申報意向,2022年12月15日前完成會商)。省資助經費每項原則上不超過120萬元,且不超過項目總預算的50%。申報條件: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海外研發機構的并購或注冊成立程序;海外研發機構應具有固定的場所、必要的儀器設備與科研條件,明確的研發領域、必要的研發經費投入和研發人員以及實質性開展的研發項目。
二、有關要求
1.確保申報單位與境外合作機構符合要求。項目咨詢單位須為2021年12月31日前在江蘇省注冊的獨立法人機構,項目負責人須為項目咨詢單位在職人員。對于“一帶一路”創新合作項目、政府間雙邊創新合作項目、重點國別產業技術研發合作項目及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這4類,項目主要境外合作機構不得是項目咨詢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或研發機構,不得是外資在境內設立的企業或研發機構,不得是在境外避稅地設立的殼公司,項目不得是企業集團境內外分支機構之間的合作。
2.提供規范的合作協議等核心支撐材料。項目境內外合作雙方機構就合作項目已簽署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書等文件,且項目境外方負責人須依托本人所在境外機構與境內申報單位開展合作。合作協議等文件應內容規范,簽字、蓋章、簽署日期及簽約各方代表的姓名、職務等信息齊全有效,各方職責分工及知識產權條款具體明確。外文合作文件需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如有境內合作單位,申報單位也需與境內合作單位簽署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書。創新國際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應提供具有海外合作渠道或擁有海外研發機構等方面的相關佐證材料。申報時僅有合作意向書的項目,獲得立項后須在簽訂項目合同時提供正式的合作協議文本。
3.切實執行限額申報等相關要求。有在研省國際科技合作/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的企業、國家或江蘇省重點實驗室、科技部等國家部委認定的國際聯合研究中心/聯合實驗室、納入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統管理的國際聯合研究中心類平臺不得再申報本年度本計劃項目。一個企業限報1項本計劃項目。對于本計劃中“一帶一路”創新合作類項目,每家國家或江蘇省重點實驗室、科技部等國家部委認定的國際聯合研究中心/聯合實驗室、納入國家國際科技合作基地信息管理系統管理的國際聯合研究中心類平臺可通過相應的依托單位(高校、科研機構)申報1項。本計劃中,同一項目負責人限報1個項目,同時作為項目骨干*多可再參與申報1個項目,在研項目負責人不得牽頭申報項目,項目骨干的申報項目和在研項目總數不超過2個。同一單位以及關聯單位不得將內容相同或相近的研發項目同時申報不同省科技計劃。重復申報的,將取消評審資格。
4.克服“四*”傾向并嚴格遵守科技倫理等方面要求。項目研究要克服*論文、*職稱、*學歷、*獎項傾向,按照《關于改進科技評價破除“*論文”不良導向的若干措施(試行)》(蘇科監發〔2020〕135號)要求,注重標志性成果的質量、貢獻和影響。研究涉及人體研究、實驗動物、人工智能的項目,應嚴格遵守科技倫理、實驗動物、人類遺傳資源管理等有關規定的要求。項目合作內容和方式應符合我國及各合作機構所在國家(地區、國際組織)有關法律法規。凡開展須事先審查報批的合作活動,例如涉及人類遺傳資源或種質資源等,申報單位必須事先依法依規履行境內有關審查報批手續。
5.全面實施科研誠信承諾制。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研誠信建設的實施意見》(蘇辦﹝2019﹞39號)、《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全省作風和學風建設的實施意見》(蘇科監發〔2019〕336號)和《關于進一步壓實省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任務承擔單位的科研作風學風和科研誠信建設主體責任的通知》(蘇科監發﹝2020﹞319號)有關要求,項目負責人、項目咨詢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均須在項目咨詢時簽署科研誠信承諾書,大力弘揚科學家精神,嚴禁剽竊他人科研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偽造材料騙取申報資格等失信行為。因科研失信記錄和社會信用嚴重失信記錄正在接受處罰的單位和個人,不得申報本年度計劃項目。在項目咨詢和立項過程中相關責任主體有弄虛作假、冒名頂替、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失信行為的,一經查實,將記入信用檔案,并按《江蘇省科技計劃項目信用管理辦法》作出相應處理。
6.嚴格落實審核推薦責任。項目咨詢單位和主管部門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省科技計劃項目咨詢審核工作的通知》(蘇科計函〔2017〕7號)等相關文件要求,嚴格履行項目審核推薦職責。項目咨詢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有法人主體責任,嚴禁虛報項目、虛假出資、虛構事實及包裝項目等弄虛作假行為。項目主管部門切實強化審核推薦責任,會同同級社會信用管理部門對項目咨詢單位社會信用情況進行審查,并對申報材料內容真實性進行嚴格把關,嚴禁審核走過場、流于形式。省科技廳將會同駐廳紀檢監察組對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推薦情況進行抽查。
7.切實落實廉政風險防控要求。按照管行業就要管黨風廉政建設的要求,嚴格落實省科技廳黨組《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省科技管理系統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意見》(蘇科黨組〔2018〕16號),嚴格遵守“六項承諾”“八個嚴禁”規定,把黨風廉政建設和科技計劃項目組織工作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切實加強關鍵環節和重點崗位的廉政風險防控。嚴格執行省科技廳《關于轉發科技部〈科學技術活動評審工作中請托行為處理規定(試行)〉的通知》(蘇科監發〔2021〕44號)要求,對因“打招呼”“走關系”等請托行為所獲得的項目,將撤銷立項資格,追回全部省資助經費,并對相關責任人或單位進行嚴肅處理。
8.落實科技保密要求。本計劃不受理涉密項目,申報材料中有涉密內容的需作脫密處理后再申報,并由項目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負責審查。
三、材料報送
1.申報材料統一用A4紙打印,按封面、單位信息表、項目信息表、項目咨詢書、合作協議/合作意向書及其他佐證材料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五份(紙質封面,平裝訂)。相關佐證材料統一由項目主管部門審核并填寫《項目附件審核表》,除申報書明確要求之外的不需在網上填報上傳。
2.申報材料需同時在江蘇省科技計劃管理信息平臺進行網上報送(網址:https://kjjh.kxjst.jiangsu.gov.cn/)。本通知及項目咨詢書等相關表格樣式均可在網上下載。項目咨詢材料經主管部門網上確認提交后,一律不予退回重報。除另附材料外,申報材料紙質版須與網上系統提交*終版一致。
3.各項目主管部門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篩選,匯總推薦,并將匯總表(紙質一式兩份,樣式請見附件)隨同項目咨詢材料統一報送至省科技計劃項目受理服務中心,地址:南京市成賢街118號省技術產權交易市場。
4.項目咨詢材料網上填報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3日17:30,主管部門網上審核推薦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4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項目咨詢紙質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3年1月6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四、其他事項
1.本年度擬立項項目將在省科技廳網站(http://kxjst.jiangsu.gov.cn/)進行公示,未立項項目不再另行通知。
2.項目咨詢原則上實行屬地化管理,由設區市、縣(市)及國家和省級高新區科技主管部門審核推薦。部省屬本科高校的項目咨詢由高校自主審核推薦。
江蘇省科學技術廳江蘇省財政廳
2022年11月8日
附件:江蘇省科學技術廳 江蘇省財政廳關于組織申報2023年度省科技計劃專項資金(創新支撐計劃國際科技合作港澳臺科技合作)項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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