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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蘇州市循環低碳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的通知
各企業:
接市發改委資環處通知,2018年度蘇州市循環低碳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項目咨詢業已開始,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原則
(一)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發揮政府推動、引導、監管作用,提供良好政策環境和公共服務;充分運用市場機制,調動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的積*性,推動循環低碳發展。
(二)符合國家、地方產業政策目錄,技術先進適用,符合蘇州市循環經濟發展、低碳發展等相關規劃或方案要求。
(三)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應對氣候變化效果明顯,項目經濟社會環境效益顯著,具有較強的示范、帶動意義。
二、支持范圍(申報類別)
(一)**循環低碳基礎能力建設
1.制定應對氣候變化相關規劃、實施(建設)方案;
2.企事業單位循環低碳領域的能力建設;
3.參與國內外循環低碳發展領域的交流與合作;
4.舉辦宣傳教育活動。
(二)循環經濟發展及示范項目推進
1.國家循環經濟示范城市創建相關工作;
2.資源綜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設。支持重大關鍵研發類、成果轉化類、產業化推廣類技術、設備研發與產業化示范等項目、平臺和基地建設;
3.“城市礦產”示范基地(企業)建設。支持***、省級“城市礦產”示范基地(企業)建設及市級示范基地(企業)培育創建,包括回收體系、技術開發、基礎設施建設、循環產業鏈構建等項目;
4.園區循環化改造。支持園區循環化改造的補鏈、延長產業鏈和產業共生項目,技術研發、咨詢信息服務、公共服務平臺建設以及園區整體循環化改造等工作;
5.重點項目建設。支持廢棄物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節水、能源的梯級利用項目建設,循環經濟技術研發和引進;支持循環型產業項目建設,推進循環型產業發展,促進循環型社會建設。
(三)低碳經濟發展及示范試點推進
1.國家低碳試點城市建設。包括城市溫室氣體排放清單、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清單編制、溫室氣體管理系統平臺建設等;
2.碳交易基礎工作推進。包括做好對接國家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建設各類項目,企業碳排放報告制度,碳市場宣傳和能力建設,*三方碳核查,低碳產業*三方機構培育等;
3.低碳項目建設。支持開展企業碳盤查、低碳產品認證及低碳關鍵技術、產品研發等;
4.低碳試點示范。支持推進試點示范的平臺建設、宣傳教育、低碳設施建設等。
三、申報條件和要求
(一)納入蘇州市循環發展和低碳發展規劃的項目予以優先扶持。
(二)申報建設項目的應為配套條件好,前期工作落實。項目年度廢棄物循環利用量、再生資源深加工量或重點工程項目節能較有成效,建成后對資源產出率提高或碳排放強度下降有較好貢獻。
(三)申報項目應符合以下條件: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產業布局規劃,且具有較好的經濟、社會和環境效益;
2.審批程序合法、各項手續齊備;
3.建設內容具體詳實,有明確的時間進度安排;
4.申請投資補助的項目為2017年1月后開工,2018年12月底前能完成建設內容、相關驗收手續;
5.建設資金落實,并有明確的投資預算明細和計劃安排;
6.未獲得財政其他專項資金扶持;已獲市循環低碳發展專項資金扶持過的單位,須待前項目完成兌現后,方可再次申請。
(四)申報單位應具備以下條件:
1.在蘇州市行政區域內(市區)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非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
2.項目咨詢、建設、投資、兌現單位等必須為同一單位,不包括母(子)公司或其它合作投資單位;
3.具備健全的內部管理體系和財務制度,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4.企業資產及經營狀況良好,具有較高的資信等級和良好的信用記錄,有一定的資金籌措能力;
5.*近三年內無違法違規情況,信用征信體系無不良記錄。
四、項目咨詢材料
申報材料按以下內容次序編寫,裝訂成冊(A4紙)。
1.蘇州市循環低碳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專項資金項目匯總表(見附件1、2),同時將電子檔發送至liuzhenyu@sipac.gov.cn;
2.項目咨詢投資構成和計劃安排(參考附件3樣表)
3. 資金申請報告。資金申請報告應符合國家關于資金申請報告編制的深度要求,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項目咨詢單位基本情況;
(2)項目的基本情況。包括項目實施的依據和必要性、項目名稱、建設內容、生產工藝、技術水平、總投資預算明細及構成、資金來源、經濟和社會效益評價;
(3)申請主要內容。明確申報類別、申請金額,闡述資金申請的理由,項目實施比較優勢分析,制定項目實施方案、目標及時間進度安排;
(4)項目技術方面。明確成果來源及知識產權情況;已完成的研究開發工作及鑒定年限;技術工藝特點與現在技術工藝比較所具有的優勢;獲有關部門批準、認定的文件;
4.項目核準或備案文件。包括規劃、發改、土地、建設、環評、能評(根據項目需要)批文;
5.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對資金申請報告內容和附屬文件真實性負責蓋章及聲明的承諾書,同一項目未獲得財政其他專項資金扶持、企業無違法違規情況等內容的真實性申明;
6.企業營業執照、近三年財務年度審計報告等復印件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7. 近三年的園區法人公共信用信息查詢報告(復印件,辦理方式1:登錄園區企業通qyt.sipac.gov.cn,進入“應用中心”—“法人信用自查”,自行打印帶核查碼的《蘇州工業園區社會法人信用信息查詢報告》,無需政府部門蓋章;辦理方式2:至園區一站式服務中心一樓信用窗口辦理,http://credit.sipac.gov.cn/content/qOP.action?cId=1916122&ss=54:6);
8. 蘇州市循環低碳發展專項資金項目咨詢信用承諾書(附件4)
9.申報項目同時需通過“蘇州市循環低碳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系統”進行申報,申報材料必須上傳完整電子檔。項目咨詢地址(項目咨詢系統操作手冊見附件5):http://58.210.114.75/SZFGW_ZHC/login.aspx。上述1-8項請以A4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于6月4日之前提交至園區企業發展服務中心5號窗口(園區月亮灣路10號慧湖大廈A座10樓),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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